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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马鞍山市当涂县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2020-08-03 10:31: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为满足我县公办幼儿园办园需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全县计划招聘幼儿教师45名,具体岗位另行公布。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二)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三)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7日之后出生);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幼儿教师资格;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有关规定,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上述所称“高校毕业生”界定范围如下: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我省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以报名参加此次招聘考试,但应当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具有完整的毕业生学业档案,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⑴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⑵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⑶现役军人;⑷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⑸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6)县内通过公开招聘已被公办幼儿园录用实行人事代理人员;(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www.dangtu.gov.cn)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由县教育局负责,实行统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7日-8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3),现场签订《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4)。

  3.报名地点:当涂经贸学校电大楼1楼(当涂县姑孰镇太白东路1号)。

  4.报名与资格审查办法:

  (1)报考人员须自行下载填写《资格审查表》、《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正反打印)。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不小于3:1;不足3:1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