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
1.报名人员填写《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自主公开招录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将个人学历、学位证扫描件一并发至邮箱btqgxy@163.com,报名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定向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6日9:00—8月8日17:00;8月11日进行资格初审。若“定向招录”岗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放在第二阶段重新组织报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相同的,合并招聘计划),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第二阶段普通岗位和部分变更属性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4日9:00—8月22日17:00。8月23日进行资格初审。
3.报名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要求专业(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专业及专业代码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颁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颁布)专业目录。
4.报名人员须对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录用的,责任自负。报名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公开招录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录用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1.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按照《招录岗位表》上明确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初审结果。
2.初审通过人员于2020年8月28日携带以下材料到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包头市青山区建华路19号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建华路办公楼308第二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重点审查报名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招录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招录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1)身份证原件。
(2)《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自主公开招录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正反打印)。
(3)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验证报告(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进行学历验证并打印报告)。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5)招录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企业职工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和从业经历证明。
(6)招录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3.通过资格复审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告。
(四)笔试
1.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招录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如确需降低开考比例须经学校自主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包头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笔试实行百分制,采用闭卷形式进行,由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自行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名人员须具备的综合素质,笔试内容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形势政策、国家职业教育改革方针政策和师德师风等相关内容,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请报考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的民族信息,因个人错填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4.笔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招录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初步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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