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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录公告
2020-07-31 09:20: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麦可思报告显示:近年来,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教学服务满意度、学生工作满意度、就业满意度、生活满意度均高于全国高职院校平均水平,毕业生自主创业率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第二部分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为我校选拔德才兼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优秀人才。

  二、招录计划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工作人员30名,报名人员需具备招录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准入资格等条件,详见《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自主公开招录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2)。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道德情操;品行良好,勤奋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3.具有招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国外留学生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

  6.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凡报考具备3年以上与岗位专业相同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的认定需要相应工作证明等材料。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7.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招录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

  (二)下列人员不列入招录范围: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录定向岗位人员范围:

  根据自治区和包头市有关文件规定,定向岗位用于招录以下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并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1.“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2.“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包头市就业局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3.“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2020年7月31日以前已退役的士兵。

  4.“蒙汉兼通”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报考定向招聘蒙汉兼通岗位,考生笔试必须用汉语答题。

  5.高校毕业生是指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

  四、实施步骤

  招录工作按以下7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录信息

  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baotou.gov.cn)和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btqy.com.cn)发布招录信息,公告时间为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