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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大同市平城区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公告
2020-07-30 09:25:3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十)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办理招聘审批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的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聘用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并报原鉴证机关备案。

  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本人档案等有关材料并报到上岗者,取消聘用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聘用人员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在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下,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2、招聘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工作纪律,严明工作职责,严格工作程序,坚决杜绝和查处招聘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招聘工作秉承“阳光招聘、诚信考试”的招考宗旨,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条件公开、结果公开,接受广大应聘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本公告由大同市平城区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组另行研究决定。

  5、本次招考的各类应公开信息均在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t.gov.cn)-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cheng.gov.cn)公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政策咨询:0352-5209328(工作时间)

  监督电话:0352-2392045(工作时间)

  技术咨询:0352-7930260(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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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大同市平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平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表.xls

  3、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

  4、考生防疫承诺书.doc

  5、大同市平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考试考生体温监测表.xls

  大同市平城区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