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0年大同市平城区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公告
2020-07-30 09:25:3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不断充实教师力量,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239名。经区招聘领导组研究制定,并报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招聘实施方案批复,现将大同市平城区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原则,阳光招考、科学招考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待遇

  1、招聘岗位及计划:共计划招聘239名,其中,幼儿教师30名,小学教师150名,中学教师59名(初中教师26名,高中教师33名)。各学段学科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详见《大同市平城区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计划表》(附后)。

  2、招聘人员待遇:招聘人员聘用后,成为正式在编教师,享受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奉献、进取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教师职业所需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表达能力,且有一定的教学组织管理能力。

  3、1989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1984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无明显缺陷。

  4、学历学位要求:幼儿教师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中学教师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9月1日之前取得。

  5、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下列两种情况之一: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中、小学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可以报考低学段的中、小学岗位。报考幼儿园岗位需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2)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按照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只要符合岗位规定的学历和学科要求即可报考相应岗位。“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时间截止于1年试用期结束时间”。

  (二)关于“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报考条件

  1、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33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公开招聘政策,县(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少于40%的招聘岗位,作为“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本次招聘设置山西省“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95名。其中,幼儿教师12名,小学教师60名,中学教师23名,详见《大同市平城区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计划表》。

  2、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下列人员: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0号)文件要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基层农技推广特设岗位人员”五类人员。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须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同时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教师资格证等报考条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