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高校教师
2020下半年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名校人才特招行动”招聘公告
2020-07-30 09:27: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学校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及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下半年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名校人才特招行动”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特招人员范围

  “双一流高校I类”,允许应聘的人员范围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毕业生(高校及学科名单详见附件1)。

  “双一流”高校及学科名单如有变化以官方网站最新公布为准。

  (二)招聘高校毕业生有关要求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文件要求:“今明两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其他要求”栏注明“面向高校毕业生”的,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的学位、学历、专业、资格等具体要求。

  4.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6.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以报名时间为准),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7.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情形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淄博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控制总量)内正式人员、已通过名校人才特招与淄博市各级事业单位签约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有关说明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及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2)。

  (二)有关说明

  1.应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需有对应关系。招聘专业的审核一般按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应届毕业生可暂按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专业进行审核。招聘岗位是否允许相近专业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我校认定。

  2.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报名前取得。

  四、招聘办法

  本次名校人才特招在报名时间内采取随时报名,及时审核并按批次组织面试(面谈),招满即止。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

  应聘人员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17:00。

  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情况随时进行。

  2.报名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表中照片处需插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承诺事项处需本人签名。

  (2)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4)。

  (3)符合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之一。

  3.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发送到学校电子邮箱(zbszzp@163.com)进行报名。所需材料要按应聘人员报名表(WORD电子版)+应聘人员信息表(EXCEL电子版)+其他材料(本人签字的应聘人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按顺序扫描合并至一个PDF文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发送。压缩包及邮件均需命名为“招聘岗位+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