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磐安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暂行)》(磐人社〔2016〕6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用磐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磐安县21家机关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用编外人员77名,其中县府办2名、县委宣传部2名、统计局2名、应急管理局5名、工商联1名、医保局2名、生态环境分局2名、综合行政执法局14名、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名、县矛调中心4名、自然资源局4名、中药产业促进中心2名、司法局2名、融媒体中心4名、农业农村局6名、改革办1名、发改局3名、住建局8名、冷水镇4名、双溪乡2名,新渥街道5名。
具体招用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磐安县编外人员公开招用计划表(附件1)和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或登录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an.gov.cn/)查询。
二、招用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工作于8月3日—8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在就业处会议室(县城中街1号建设银行5楼)受理。报名咨询电话:县人力社保局(就业处)0579-84661822。20家招用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公开招用计划表(附件1)。
2.报名人员须知
(1)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个别职位对报名材料另有要求的,以公开招用计划表(附件1)中备注为准。
(2)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3),提供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并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招用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已在我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上班的,必须在报名表中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4)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含复印件)及委托报名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资格审核
各招用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各招用职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足招用计划3倍的,核减相应招用岗位数量。
(二)笔试程序
笔试由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实施,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公文、历史国情、写作等。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合格分数线按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成绩平均数的60%标准划定(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列入面试对象。
(三)面试程序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确定面试对象(实际招用职位3个以上的按1:2确定),最后一个名额如笔试成绩相同的,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由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60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入围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的,视作放弃面试,在该招用职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体检考察程序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按4:6折算总成绩。若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招用职位和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递补,递补总人数控制在该招用岗位数的1.5倍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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