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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招聘公告
2020-07-29 11:45: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是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食品质量监督检验及委托检验业务,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业务等工作,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本公告附件1《2020年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公开招聘岗位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在公开招聘(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0年8月12日至8月28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址为:

  http://www.sydwzl.com/gdqyscgljsyzp/。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网上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者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视疫情防控情况,时间待定,以手机(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短信通知为准。

  已完成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环节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

  (四)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的准考证盖章确认。

  (五)报名材料

  考生现场审核提供以下资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所在国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有经办人签名及联系电话)。(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六)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要保证所填报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提供的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2.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应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书面证明。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考岗位专业一致。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和范围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政治思想等。

  2.笔试总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