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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襄阳市谷城县引进高素质人才公告
2020-07-29 11:46:1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为更加有效地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实施,切实解决当前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谷城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和人才支撑,经谷城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素质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的范围对象、计划及资格条件

  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公开引进50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具体引进单位、计划及资格条件详见《谷城县2020年度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国家承认的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4.本科学历人员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以及受到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的、受到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

  5.谷城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6.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待遇

  (一)管理方式。引进人才人事关系隶属县人才储备开发中心,引进人才与县人才储备开发中心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5年),不执行试用期,直接入编,落实编制实名制。按照“集中管理、分头使用,双向选择、人岗相适”的原则,实行派驻式的办法,统一选派到县直一级单位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指挥部进行培养使用。即:引进人员的个人档案、工资关系、人事关系由谷城县人才储备开发中心管理,具体工作岗位,由县人才储备开发中心根据各地各单位提出的用人申请,综合选聘引进人才的专业特长,征求选聘人员的意见,提出派驻意见并按程序研究后,确定派驻方案。派驻期间,具体工作由所驻单位安排、日常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工作成效由用人单位考核。

  (二)工资待遇。引进人才全部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并按国家规定落实事业单位相关待遇,由财政全额保障。

  (三)生活补贴。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五年内由县财政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费补助:硕士每月1000元、博士每月2000元;

  (四)家属安置及子女入学。引进人才配偶属于县外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若本人申请调动到县内同类型同岗位工作的,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和县人社局负责按照程序优先办理;引进人才配偶、未婚子女要求取得谷城县常住户口的,用人单位或落户人持相关材料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优先办理;引进人才的子女愿意到谷城就学的,由县教育局负责协调入学,与谷城县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其他政策。引进的人才,在五年服务期内,可以在县内同类事业单位之间调动工作,可以参加谷城县公务员职位的考录;对选派到县直各单位和各中心工作指挥部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在年度考核评优、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参加各类培训等方面优先考虑;对年度考核优秀、称职的,分别给予25000元、20000元的奖励。在服务期内,分配、考录到谷城县属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后,仍然继续享受人才引进的各项优惠政策。

  (六)报考费用。报考人员的报名考试费、体检费及外地考生在谷城面试、体检期间食宿费用全免,参加体检考生往返谷城车费凭票据在规定范围内合理报销。

  (七)引进人才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辞职或离职的,个人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等处分的,应全额退回已发放的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