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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沈阳市于洪区招聘派遣制教师公告
2020-07-28 09:11: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经于洪区政府批准,于洪区中小学及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性质及岗位

  (一)招聘数量:260人;

  (二)人员性质:派遣制教师;

  (三)招聘岗位:详见《沈阳市于洪区2020年派遣制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身体条件。

  3.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要求在18至35周岁,具体年龄以报名起始之日计算,即1984年7月29日(含)至2002年7月28日(含)期间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学士及以上学位,幼儿教师岗位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

  (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1.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沈阳市于洪区2020年派遣制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其中,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截至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先行报名及考试,但须在聘用之前取得,并提交《2020年应届毕业生承诺书》(附件2)。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0届毕业生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待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先报名再考证,但须提交《“先上岗、后考证”考生个人承诺书》(附件3),并且须在入职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在一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依法与其解除合同。其他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自觉遵守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事项须知》(附件4),填写《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5)。

  (三)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3.已经纳入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教师以及现聘的于洪区合同制教师。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岗位信息通过于洪区政府网(http://www.syyh.gov.cn)、中国沈阳人才网(https://www.syrc.com.cn)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8日10:00至7月31日16:00。

  应聘人员按招聘要求,自行在网上报名,仅限报考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登录中国沈阳人才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填写附件的考生,还须将相应的承诺书(附件2、3、5)打印、签字后以图片形式上传(竖版、整体清晰拍照,jpg格式,50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之内初审完毕,最后一天报名的初审时间顺延至8月1日16:00。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2时,取消(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已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