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方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上级批复的招聘计划及招聘方案,为满足我县部分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7人,其中综合类22人、教师类56人、医学类9人。
招聘岗位分为三类,其中普通岗位58个、“服务基层项目计划”岗位26个、“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3个。
“服务基层项目计划”岗位,是指衡水市服务基层项目(含本市户籍外地服务基层项目、外地户籍本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3日)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职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且符合岗位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
“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是指符合衡征[2014]2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即: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限于2012年从衡水市应征入伍且入学前户籍在衡水市的全日制本科生,2013年及2013年以后从衡水市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以及当年被高校录取的新生,招聘当年需取得相应的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服役期满且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同时符合岗位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其他条件。
普通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其它岗位。“服务基层项目计划”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整为普通岗位。“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规定合格分数线,不设开考比例,岗位无人报名的,调整为普通岗位。
具体招聘单位、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饶阳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饶阳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条件表;附件2:饶阳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类岗位条件表:附件3:饶阳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学类岗位条件表)。
三、岗位基本条件及其他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长期立足基层、服务一线的意愿。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3日至2002年8月3日期间出生)。
7.具有衡水市户籍,户籍以报名首日(2020年8月3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其中,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
(二)其他条件
1.报考医学类岗位的,除具备基本条件外,另需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2.报考教师类岗位的,除具备基本条件外,另需具备以下条件:
(1)普通话要求: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2)规定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幼儿园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指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其他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指相应或更高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报考者的教师资格证专业类型或全日制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基本相符)。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暂未发证的,需提供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各项成绩合格和正在认定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