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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营口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公告
2020-07-22 22:53: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结合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90人(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7日至2002年7月27日(含)期间出生)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确定为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不具备《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人员。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现役军人和在校学生。

  (三)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之日(2020年7月27日)。国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四)招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名称和类别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附件5)和《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附件6)。

  二、面向社会考试招聘

  面向社会考试招聘的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共设86个招聘计划。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7日9时—7月28日17时

  面向社会考试招聘的岗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7月27日9时至7月28日17时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

  报名期间,市教育局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等信息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于2020年7月27日至7月29日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初审结果,初审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29日17时。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30日12时。

  3.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重新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报名系统,通过网银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50元人民币,缴费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30日24时。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及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缴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他状态,请及时拨打网上报名及考务咨询电话0417-2998332(查询时请提供银行名称、订单号、缴费时间、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等信息)。考试费用缴纳后,即为笔试报名程序结束。

  4.网上打印准考证

  审核通过并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8月7日9时至8月10日9时登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

  5.报名的其他要求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各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如低于2:1的比例,将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二)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