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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补充非在编人员公告(7月)
2020-07-15 20:38:39   地区:福建   浏览:0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4名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持有厦门户籍,性别不限,一旦录用即能上岗;

  4.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意识,能服从组织安排,工作积极主动,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语言表达和理解执行能力较好,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优先。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录取)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考录(不含转任)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不满2年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

  5.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但在报名之后、录取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的,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

  6.现役军人;

  7.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1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8.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9.录取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录取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

  二、招考岗位

  见附件

  三、招考安排

  (一)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

  2020年7月15日上午10:00-7月21日下午17:00

  2.报名材料:

  (1)《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位)证、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佐证资料等。

  报考者须确认符合拟报岗位的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的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报考者将《报名表》及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为电子版,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后发送至电子邮箱:wjw_rschu@xm.gov.cn。报名材料电子版须清晰可辨,规范完整。报名有效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于7月31日前通知符合审核要求和岗位需求的人员参加面试,其他报名人员不再回复。

  面试前,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对报名资料等材料的原件进行查验,查验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由面试评委当场打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考生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八闽健康码(请提前下载安装闽政通APP)和接受体温检测,不配合或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予参加面试。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人员名单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拟录取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

  2.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体检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如有疑义,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以复检的结果为准。体检人员自行体检结果一律无效。体检及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3.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