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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大同市广灵县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公告
2020-07-11 15:59:22   地区:山西   浏览:0

  为解决我县中小学及幼儿教师短缺的问题,促进全县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年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33名。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1.2020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考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

  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按照《关于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对应聘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其学历学位、专业须与应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一致(见《广灵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表》附件1和《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照目录》附件4),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在取得职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服务期满1年(截止2021年9月底)未取得招聘岗位载明的相应职业资格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取消参加招聘录用资格;

  已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须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对应一致。

  6.年龄要求为:全日制专科、本科毕业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历的报名者,年龄可放宽至1985年7月1日后出生;

  7.普通话要求二级乙等以上(报考语文岗位普通话要求二级甲等以上);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2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20年服务期满(含到2020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参加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到2020年服务或劳动合同期满,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