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0年黑龙江虎林市第三批招聘农垦森工派驻人员公告
2020-07-10 22:07:5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做好农垦森工改革政府职能移交后续工作,拟面向虎林市县域农垦森工在编工作人员招聘派驻农垦森工工作人员25人,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虎林市人社局垦区林区人才储备中心隶属于虎林市人社局,财政全额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聘后待遇

  1.招聘岗位。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共计招聘普通工作人员25人。其中林业执法岗位(科员)7人、农业综合执法岗位(科员)6人、行政综合管理岗位(科员)12人。具体岗位详见附表1。

  2.聘后待遇。拟招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核编聘用手续,享受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科员)的相关待遇。拟招聘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前,用人单位提出考核申请,由主管部门组建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按照合同约定,取消聘用资格。

  通过考试最终确定为拟招聘人选的,如不服从分配,取消其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虎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其工作岗位经领导小组批准按报考岗位类别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公共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3.虎林市县域内农垦森工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履历要求如下:

  林业执法岗位履历要求:农垦森工系统从事或曾经从事过林业执法、林业技术(含森调岗位)、林业管理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工作履历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农业综合执法岗位履历要求:农垦森工系统从事或曾经从事过农业执法、畜牧兽医、农机执法、农业技术、农业管理、农技推广和农机推广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工作履历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行政综合管理岗位履历要求:农垦森工系统从事或曾经从事过城市执法、特种设备检测、食药品监督、卫生监督、应急管理、水务、粮食、退役军人、文旅、劳动监察、商务、住建、工信、民政、司法、社区从事民政、司法相关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工作履历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4.年龄为女40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男45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如果具备相应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场局担任科(局)室负责人及以上职务以及有一定专业特长人员,女性放宽至45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放宽至50周岁(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统招中专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前取得),专业不限。

  6.具备干部身份。档案内有报到证或地方地市级及以上人事部门盖章的《录用制干部审批表》等相关转干表。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8.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有违法犯罪记录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3.笔试和面试,具体考试时间详见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hljhulin.gov.cn)公告。

  4.对拟聘人选进行政审、资格复审和体检。

  5.对拟招聘人选在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hljhuli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在考核、体检或公示环节、复审期间因存在异议,经审核不予聘用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拟招聘人选按报考该岗位落聘人员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办理落编录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