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0年菏泽市曹县教体系统招聘教师公告
2020-07-10 21:59: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2020年编制使用计划,结合我县教体系统工作需要,经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公开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教师350名(含定向),职业学校教师2名,幼儿园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79年7月18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学历条件。报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外,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2020年7月18日之前取得。

  (六)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报名时对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但必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报考安蔡楼镇、常乐集镇、大集镇、楼庄乡、邵庄镇、仵楼镇、朱洪庙乡、青堌集镇、苏集镇、魏湾镇、古营集镇、青岗集镇、桃源集镇中小学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必须具有曹县户籍;

  (八)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和选派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6年、2017年、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为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在部队服役满2年以上,2019年底前退出现役到曹县退伍军人事务局报到的并且符合我县兵役安置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取得学历后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新生入伍,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已政策性安置到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享受定向考录招聘政策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记过(含)以上处分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院校毕业生报考,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我市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6个月以上;其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征得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学历学位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