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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0-07-10 21:59: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相关文件,结合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的前提下,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详见《2020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尚在首个聘期内的(自聘期开始之日起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被列入《黑名单及其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专业、资格条件、笔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等,详见《岗位表》(附件1)(对《岗位表》中有关内容的咨询,请直接同招聘单位联系)。

  (一)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相应年龄的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2.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0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后考证”,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他考生,可放宽至持有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根据教育部《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公告》精神,其中,2020年6月30日到期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仍然有效。

  (二)关于学历要求

  《岗位表》(附件1)中招聘条件的学历标明“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首先要是全日制,同时指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专升本的报名人员,如果报考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学历,则专升本之后就读的本科需为全日制本科方可报考。

     三、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注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注册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报名界面未设置但招聘条件要求的内容,填写在工作经历或备注栏处)、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sygxq.gov.cn/)进行,所有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缴费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