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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十堰市茅箭区所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0-07-10 10:50: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等文件精神,十堰市茅箭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岗位及资格条件

  茅箭区拟公开招聘教师130名。招聘的岗位及资格条件见《2020年茅箭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1、关于相关证件截止时间要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再考证”。

  持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可以报名。

  2、关于学历学位要求的说明:《岗位和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资格条件的学历标明“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的,首先要是全日制,同时指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详见招聘教师岗位和资格条件一览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须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行政事业单位新进编人员工作未满2年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尚在首个聘期内的(自聘期开始之日起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被列入《黑名单及其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含2020年度应届毕业生);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之间凡存在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注册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在工作简历栏注明“一、编制类型:省招新机制教师或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二、正式入编时间;三、原单位是否同意报考”等)、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茅箭新闻网(www.symaojian.gov.cn)进行。所有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缴费。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至7月16日17∶00。

  2、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至7月17日12∶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如有疑问请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岗位和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