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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十堰市张湾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0-07-10 10:50:1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等相关文件,张湾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张湾区所属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教师,其中初中教师39名、小学教师61名。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5.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和“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后考证”,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资格,未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他考生,可放宽至持有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根据教育部《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公告》精神,其中,2020年6月30日到期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仍然有效。

  招聘的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0年张湾辖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之间凡存在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方式、资格审查与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车都张湾网()进行。所有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及时缴费。

  请各位考生于2020年7月12日登陆车都张湾网站确认报名端口(2020年张湾辖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系统入口)。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至7月16日17:00。报名窗口于7月16日17:00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2020年7月13日9:00至7月17日12:00,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报名者需及时交费。

  3.缴费确认:2020年7月13日9:00至7月17日17:00,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采用微信、支付宝或网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