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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株洲云龙示范区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
2020-07-10 10:50: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育人才8名。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中小学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详见附件1),年龄界定以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为准;

  7、愿意在株洲云龙示范区最低服务10年;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株洲经开区、云龙示范区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招聘各环节信息在株洲经开区、云龙示范区门户网发布,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关注网站各环节信息,因未及时关注而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6日至7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址: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5楼小会议室(株洲市云龙大道88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以及电话和网上报名。

  4.报名要求

  (1)每位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

  (2)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前将复印件按①-⑦的顺序装订好):

  ①《株洲云龙示范区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须填写完整、粘贴照片);

  ②本人学历学位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本人学历在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

  ④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⑤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证原件和复印件(语文岗位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⑥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⑦其他相关材料和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疫情防控期间,请应聘人员自觉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严格服从有关防疫工作管理。

  六、考试

  (一)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区人社部门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