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0年绍兴市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二次招聘公告
2020-07-09 08:32: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入学证明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若应聘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

  4.考试或考核方式

  时间、地点、计分办法: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公告。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考试,考试方式: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如因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并列,拟体检人员数量超过该岗位招考计划数的,则对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加试。加试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加试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加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5.体检和考察

  时间: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面试成绩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的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未能在公告要求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资格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二)B类岗位招聘工作程序

  该类岗位招聘工作包括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0年7月8日9:00—7月16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确定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7月9日9:00—7月17日16:00。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请应聘人员及早报名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3倍(招聘10名及以上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2倍)的岗位,将根据招聘单位意向适当降低招聘比率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但要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由招聘单位及时联系,允许其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

  3.资格复审

  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公告。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新昌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应随带下列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已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