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0年绍兴市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二次招聘公告
2020-07-09 08:32: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为满足新昌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新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具有或将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

  (三)年龄要求除招聘计划“有关说明”栏中18周岁至30周岁(2002年7月8日-1989年7月8日),18周岁至40周岁(2002年7月8日-1979年7月8日)注明外,其他岗位为18周岁至35周岁(2002年7月8日-1984年7月8日),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8日之后出生);

  (四)应聘对象不限户籍范围;

  (五)具有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分A、B两类岗位:

  A类岗位,即高层次人才岗位。硕士、博士生应聘,采取统一面试方式,共15个岗位招聘16名工作人员。

  B类岗位,即普通岗位。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应聘,取得相关岗位资格证书。采取统一笔试方式,共45个岗位招聘65名工作人员。

  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及应聘人员的专业、年龄等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

  报考A类、B类岗位的境内高校毕业生应在2020年10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生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留学归国人员按其毕业时间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年度应届毕业生,并视为具有全日制学历。

  三、工作程序

  (一)A类岗位招聘工作程序

  该类岗位招聘工作包括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或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0年7月8日9:00—7月16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确定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7月9日9:00—7月17日16:00。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请应聘人员及早报名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

  3.资格复审

  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公告。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新昌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应随带下列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已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