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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泰州医药高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0-07-09 08:30: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差额拨款事业编制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事业单位2家,计划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3名。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0年泰州医药高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4日至2002年7月18日期间出生);招聘具有卫生专业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学历、学位;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

  2.报考者应具有国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的学历。

  3.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员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0年8月31日,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医药高新区卫生局组织(以下简称区卫生局)。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环节进行。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通过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其他方式报名。不接受现场、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报名邮箱1279082368@qq.com。

  2.报名时间

  2020年7月14日8:00~2020年7月18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14日8:00~2020年7月18日17:00。

  报名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7月14日8:00~2020年7月19日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0年7月14日8:00~2020年7月19日18:00。

  3.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须根据岗位要求提交下列材料(制作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名格式为:姓名+报考单位名称+岗位代码)发送至报名邮箱:

  (1)《2020年泰州医药高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