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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通化市辉南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号)
2020-07-07 15:38: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和《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20〕13号)等文件精神,经辉南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辉南县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2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0年辉南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4日至2002年7月14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4日以后出生)。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0年7月14日为准(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6.本公告招聘对象为2020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年和2019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2020年辉南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高校毕业生符合职业资格报考条件暂时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可报考本公告招聘岗位中有职业资格证书(如教师资格证书)要求的岗位。招聘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2021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0年毕业生)。同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现场确认

  (一)报名方式。

  2020年辉南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均通过网络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