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的教师按《苏州市吴中区公办中小学“年金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吴政办﹝2017﹞80号)进行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在职期间薪资报酬、住房公积金等参照事业同类在编人员执行。聘用教师应当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考核不合格者,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关学位,否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暂无教师资格证的2020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参照应届毕业生条件报考的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自试用期起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80959。
七、本《简章》由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7081181。
附件:《2020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补充招聘教师职位表》
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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