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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补充招聘教师公告
2020-07-05 20:38: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有关规定,经研究,2020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学校补充招聘教师359名。现将《2020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补充招聘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无违法犯罪记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且所学的全日制专业与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相符。

  (三)2020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3日以后出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苏州市生源(或户籍)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

  2.苏州市生源(或户籍)学前教育师范类大专毕业生(限报幼儿教师岗位)。

  3.江苏省生源(或户籍)学前教育师范类大专毕业生(限报幼儿教师岗位),在高校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4.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在高校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不受生源(或户籍)限制。

  5.取得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不受生源(或户籍)限制。

  (四)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日以后出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吴中区户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具有相应学位)。

  2.吴中区户籍全日制学前教育师范类大专学历(限报幼儿教师岗位)。

  3.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县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县区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称号的,不受户籍限制,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1年7月3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副高级教师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大市级学科带头人,或大市级评优课一等奖,或大市级优秀班主任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1976年7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教师职称,或省特级教师称号,或为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的,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1971年7月3日以后出生)。

  (五)江苏省(苏州市或吴中区)生源是指进入高校前为江苏省(苏州市或吴中区)的考生。户籍以户口簿为准。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简章发布之日(即2020年7月3日)。在江苏省(苏州市或吴中区)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江苏省(苏州市或吴中区)户籍。

  (六)2018年1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可按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

  (七)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2020年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八)附件“职位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7月15日16:00,报名系统开放时段为当天9:00~21:00。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未按时在网上上传资料、确认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人员在“吴中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报名管理平台”(http://www.wxedu.net/zpbm/)(以下简称招聘管理平台)上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资格审查登记表》中各项信息,同时上传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