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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2020-07-03 23:29: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1)实验操作考试

  暂定于2020年8月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内容:与岗位相关的实验操作。考试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不带入下一轮。

  (2)面试

  面试采用答辩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包括综合测评和专业素质测评,要求应聘者就基本职业素质、相关领域工作经验、业绩成果以及对招聘岗位认知等方面答辩有关问题,综合测评应聘人员工作能力、实绩以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3、其他岗位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采用答辩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包括综合测评和专业素质测评,要求应聘者就基本职业素质、相关领域工作经验、业绩成果以及对招聘岗位认知等方面答辩有关问题,综合测评应聘人员工作能力、实绩以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名单。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的,或体检和考核环节有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生态环境厅(http://www.zjepb.gov.cn“通知公告”);

  2.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http://www.rmtc.org.cn,“综合信息/文件通知”);

  3.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http://www.zjshky.com.cn,“人才培养/人才招聘”);

  4.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https://www.zjemc.org.cn/,“通知公告”栏目);

  5.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见附件3)

  (四)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0571-28869020。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各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0571-28065850

  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0571-87991450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0571-89975371

  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0571-89921827

  点击下载>>>

  1.2020年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xls

  2.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二).xls

  3.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docx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