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0年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2020-07-03 23:29: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参与本次招聘的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下属事业单位共4家,均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由财政适当补助,办公地点均在杭州市区。除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机构规格为副厅级外,其他均为县处级。具体是:

  (一)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另挂生态环境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牌子。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国和浙江省核与辐射环境监管技术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全国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技术指导、标准制定、重大辐射环境事故应急监测和核安全国际合作等工作,承担浙江省辐射质量监测、评价以及伴有电离、电磁等项目的监督性监测工作。

  (二)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主要职责是承担生态环境科研课题研究、先进适用技术研发推广及国际合作与交流;生态环境政策、生态文明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工作;全省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环保督察、环评审批等支撑工作;环境检测、环境体系认证、环保设施运维、第三方监管、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损害鉴定评估等技术服务工作。

  (三)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另挂浙江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牌子。主要职责是为政府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实施全省水、气、土壤、噪声等环境质量监测和生物生态监测;组织开展全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温室气体减排监测;承担全省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拟订全省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组织协调重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承担生态环境部国家环境二噁英监测中心华东分中心工作;承担全省环境监测系统技术指导。

  (四)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技术管理,全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技术支撑,全省排污许可证技术研究与应用,环境经济政策和标准研究,污染物总量控制与防治技术评估,低碳经济和绿色发展研究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4家单位本次招聘需求为14个岗位20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和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部分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2、2020年毕业的留学人员;3、2020年毕业、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其他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留学归国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0年9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主要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

  (1)省辐射环境监测站的电磁辐射监测和电离辐射监测岗位、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的生态修复岗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时间:2020年7月8日9:00-7月16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