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0年德州市陵城区招聘教师公告
2020-07-03 21:00: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2020年德州市陵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69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和资格证书;

  (四)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6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无违法乱纪行为,无参与“法轮功”等邪教活动等问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本次招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

  本次招聘中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8年、2019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户籍所在地限制为德州市陵城区范围内的,必须在2020年7月6日前落户。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7月6日之前取得。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持国家卫健委印发的有效期内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已在德州市陵城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人员),一律不得应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网址: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www.dzlc.gov.cn/n31312550/n31312650/n31328924/index.html

  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9:00—7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6日11:00—7月9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审核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020年7月8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