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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黑龙江孙吴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巡察信息中心招聘公告
2020-07-03 21:06: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巡察信息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1、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孙吴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隶属于孙吴县纪委监委,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为县纪委监委机关执纪审查调查提供服务和安全保障、信息核查、技术支持;对留置对象的看护和监督,在日常“走读式”谈话时对被谈话人、重要证人负责接送,与被谈话人家属或单位进行交接等。

  2、孙吴县巡察信息中心。孙吴县巡察信息中心隶属于中共孙吴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为巡察提供科学技术保障,巡察信息网络平台数据更新、维护、管理,网络数据的录入、查询、统计分析,其他信息的管理、督促、编辑、上传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单位共2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0人(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孙吴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四、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孙吴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岗位要求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岗位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孙吴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岗位代码101和岗位代码102)限孙吴县行政区划内户籍(2020年7月1日前迁入,含红色边疆农场),孙吴县巡察信息中心岗位(岗位代码103)限黑河市辖区户籍(2020年7月1日前迁入,含黑河市辖区农垦、森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应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由于疫情,报名采取先电话预约后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本人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需复印到同一张纸上)。

  3、学历材料

  (1)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留学回国人员2020年7月1日前(含当日)取得国外学历,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符合报考相应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

  (4)双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可以用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4、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3张。

  5、已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