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0年浙江省纪委浙江省监委所属事业单位(统考)招聘公告
2020-07-02 16:49: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0年8月5日—8月7日上网(http://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素质测试

  素质测试采用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

  时间、地点:2020年8月8日9:00—10:30,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素质测试》(题型为全客观题)。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2020年8月1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专业测试及面试人员名单。省纪委省监委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专业测试和面试人员,请应聘人员注意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保持畅通。

  2.资格复审。入围专业测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党员关系证明、从业证明、社会信用记录等材料,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未参加资格复审、提供材料不全或所提供材料与岗位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专业测试。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专业测试。信息技术岗位采用实务操作,综合管理岗位采用书面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

  4.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性等。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总成绩得分排名,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并结合报考资格进行。

  

  (四)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省纪委省监委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和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由省纪委省监委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1.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http://www.zjsjw.gov.cn),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事业单位招聘)。

  (二)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见附件2)

  (四)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省纪委省监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违纪违法举报电话:0571-87051090。

  (五)咨询。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571-87053526,87052319;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下载>>>

  1、中共浙江省纪委浙江省监委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xlsx

  2、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docx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