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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省纪委浙江省监委所属事业单位(统考)招聘公告
2020-07-02 16:49: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中共浙江省纪委浙江省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本次招聘的省纪委省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共2家,分别为省纪检监察信息网络中心、省廉政教育中心,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全额补助。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4名,其中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3名。详见“中共浙江省纪委浙江省监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省纪检监察信息网络中心“信息技术岗位1”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

  省纪检监察信息网络中心“信息技术岗位2”和省廉政教育中心“综合管理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省纪检监察信息网络中心“信息技术岗位1”报考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6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省纪检监察信息网络中心“信息技术岗位2”和省廉政教育中心“综合管理岗位”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6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具有报考职位2年以上从业经历(从业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身体健康(符合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现为市、县(市、区)等党政机关公务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有报考职位2年以上从业经历”的要求可适当放宽。

  5.其他条件,详见“中共浙江省纪委浙江省监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表”。

  (四)有关说明

  1.对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的要求,参考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2.对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技术职称的要求,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招聘岗位的用人实际认定。

  3.对从业经历的认定,按劳动(或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

  4.对身体条件的要求,采用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有其他不适宜招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五)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8日9:00—7月16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8日—7月17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7月8日9:00—7月19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招聘计划数的8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