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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杭州医学院招聘辅导员公告
2020-07-02 16:48: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杭州医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杭州医学院: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为全日制本科高校。学校于2019年9月由原杭州医学院和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合并组建而成。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3个辅导员岗位共13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按性别比例分设的辅导员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浙江省户籍或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2、2020年毕业的留学人员;3、2020年毕业、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要求工作经历的辅导员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留学归国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0年9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工作经历的年限要求计算至报名截止时,对工作经历的证明,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原始记录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7月12日16:00。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杭州医学院人事招聘网(http://rczp.hmc.edu.cn),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应聘相应岗位,并上传附件(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明等)。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并于报名截止之日起3天内完成。期间,应聘人员可到招聘系统实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笔试前到我校人事招聘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2020年7月在杭州医学院举行,具体安排以指定发布招聘过程信息的网站通知为准。由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确切安排上有一定不确定性,请应聘人员特别留意。

  参加笔试时,应聘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笔试主要考查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工作实务(笔试相关说明详见附件2)。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入围比例情况下,全部入围。笔试成绩将在我校人事招聘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