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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铁岭市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0-07-01 16:08: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就业在精准扶贫中的重要作用,做好我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652号令)、《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铁市人社发〔2008〕11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铁岭市户籍;

  (三)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登记的铁岭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2020届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良好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严重违纪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考。同时,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至7月22日

  报名地点: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到户籍所在县(市)区人社局进行报名登记,各县(市)区具体报名地址、联系人及电话附后。

  报名时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份,身份证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在铁岭市人社局网站(index.html,下同)下载、打印并填写的《铁岭市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2020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审核表》一式3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暂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证明;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3份;

  5.《贫困户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3份或乡镇政府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份;

  6.近期同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6张。

  资格初审工作由县(市)区人社局、扶贫办、教育局共同进行,人社局负责对考生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查;扶贫办负责对考生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身份进行审查;教育局依据考生所提供的学历证明材料对其毕业年度、学历真伪及是否全日制情况进行审查。资格初审后,合格人员名单在铁岭市人社局网站及考生所在县、乡(镇、街)、村公示5个工作日。

  (二)申报岗位

  申报岗位前,铁岭市人社局网站将公布岗位设置情况,市直事业单位岗位各县(市)区考生均可报名,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岗位只限户籍所在地考生报名,市直和县(市)区的事业单位岗位不得兼报。考生在铁岭市人社局网站下载填写电子版并打印《铁岭市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2020届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申报表》及《准考证》(不填写考场号准考证号)各1份。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岗位申报的,需在市人社局网站下载填写并打印《岗位申报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按照委托书中的要求代为申报岗位。

  申报时间、地点:关注市人社局网站通知。

  (三)笔试

  本次招聘考试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2,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按照辽宁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辽西北等艰苦地区流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辽人才办发〔2019〕2号)要求,各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验,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市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关注市人社局网站通知。

  (四)面试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上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笔试成绩合格者亦可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