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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0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
2020-06-29 12:07:4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为满足我市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天津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我市2020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作。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和条件

本次公开招考职位为我市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3月至20023月期间出生),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3月以后出生,不含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8)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具体指具有在区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招录机关的招考职位、招考人数、资格条件等可通过公开招考专题网站rsks.hrss.tj.gov.cn查询。

对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栏填写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联系方式可在职位表中查询。

(二)网上报名

报名在网上进行,网址为rsks.hrss.tj.gov.cn

报名时间:6298:007518:00

资格审查时间:6298:007618: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录机关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名申请后48小时内反馈,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进行查询。待审查期间和通过审查后均不可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缴费时间:6298:007718:00。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持证残疾人员报考,可按照有关程序减免考务费用。

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不能开考(按照男女比例1:1录取的职位,分别按照男性、女性报考人数与本性别录用计划数计算各阶段比例),未开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799:0016:00

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和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7218:00724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