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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惠州市惠城区专项招聘区直公办学校编内教师公告
2020-06-29 12:01:2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和《推进2020年扩大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教毕﹝2020﹞6号)精神,根据我区公办中小学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安排专项招聘,从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招聘编内教师,统一安排到区直属公办小学。现就有关专项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要求,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要求

  全国各地普通高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备派遣资格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具体包括:

  (一)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已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2018届、2019届全日制毕业生,即在2020年6月1日前符合广东省有关择业期政策的全日制毕业生(根据粤教毕﹝2020﹞6号文精神,暂缓就业有效期延长至12月31日,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满18周岁,并在30周岁以下。

  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及具体资格条件

  招聘人数共70人,具体岗位详见《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2020年专项招聘区直公办学校编内教师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初选,以及面试+考察的招聘方式。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二)网上资格初审;

  (三)发布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四)对初审通过者进行初选;

  (五)发布初选通过人员名单;

  (六)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

  (七)面试(试讲、综合能力测试);

  (八)公布面试成绩;

  (九)体检;

  (十)考察;

  (十一)拟聘用人员公示;

  (十二)办理聘用等手续。

  六、待遇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经批准聘用的教师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报名、资格审核及发布通知

  (一)发布公告

  1.发布公告时间:2020年6月24日;

  2.发布公告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及相关普通高校。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9日上午8:30至7月13日下午5:30。

  2.报名流程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网上报名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cq.gov.cn)。

  操作说明:登录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入“最新公告栏”,找到《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2020年专项招聘区直公办学校编内教师公告》,在附件中点击进入“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2020年专项招聘区直公办学校编内教师招聘系统”,按系统操作要求填写并打印《惠城区2020年专项招聘区直公办学校编内教师资格审查表》,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应聘者在网上报名时,需在报名系统中同时上传5分钟自我推荐视频,有关要求如下:

  ①自我推荐视频内容为:本人个性特长、大学期间的学习情况及综合表现、对教育教学理念的理解。

  ②视频中不得出现任何透露应聘者姓名、所在地区(含户籍、籍贯)及家庭情况的画面、语音及文字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