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0年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2020-06-28 21:59: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该类考生笔试计算公式为:考生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5。

  五、资格审查及面试

  (一)资格审查

  1.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作为所报考岗位的面试初步人选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

  2.各县(市、区)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发布的笔试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并向社会公布。

  3.各县(市、区)具体组织面试资格审查,通知面试人选,组织面试工作。

  4.各县(市、区)教育局会同人社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笔试准考证(免笔试考生报名通知单)、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持有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考生可不提供)、与笔试准考证(免笔试考生报名通知单)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

  5.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县(市、区)教育局发放《湖北省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面试初步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审查单位应注明事由,经审查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后,需笔试岗位依该类别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面试

  1.面试时间: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应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3.考生在面试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指定面试地点或者弃考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总成绩计算

  免笔试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需笔试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和公示

  对进入考核、体检人选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核,同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由县(市、区)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当地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应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审批聘用

  1.各县(市、区)制定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办法并向社会公示后,根据拟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岗位,组织拟聘人员选岗。

  2.各学校具体拟聘岗位确定后,由市(州)人社局下达聘用通知,首个聘期一般为三年,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能在2021年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达后,各县(市、区)应尽快将新招聘教师安排到岗。新招聘教师到岗后,应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实名制登记手续,并及时核发工资。新招聘教师按政策规定纳入岗位管理,并按统一的聘用合同范本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期任务。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不宜独立承担一门课的讲授任务。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面试、体检、考核、审批聘用等环节的时间可由各地自主确定,原则上在2021年元旦前必须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