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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淄博市博山区招聘教师公告
2020-06-22 23:06:35   地区:山东   浏览:0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按照相近专业应聘的、按照新旧专业对照关系应聘的,须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个人简介,须填写高中及以后的学习、工作情况,不要有间断。家庭主要成员情况,须填写直系血亲和配偶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应聘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7月2日10∶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招聘各环节信息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二)网上初审

  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可于2020年6月29日11∶00至7月2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材料。

  (三)网上缴费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除经认定符合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外,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平台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应聘的可免笔试考务费。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报名时间截止前(2020年7月1日16∶00前)携带免笔试考务费有关的材料到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博山区中心路114号696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认定人员请及时缴费,通过认定人员报名缴费截止后统一进行免缴费处理。

  (四)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

  报名缴费成功后,报考者应及时打印《2020年淄博市博山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等报名资料(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签署《诚信承诺书》等,并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发布公告。考生应妥善保存笔试准考证,直至公示拟聘用人员阶段。

  (五)取消核减计划

  报名缴费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

  核减和取消结果将在缴费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将不能改报,做退费处理。

  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主管部门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四、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两科。

  科目1:教育基础知识;科目2:学科专业知识。

  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建设与改革、素质教育等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