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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小学人才引进公告
2020-06-19 09:56: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为解决我市骨干教师短缺问题,优化教育人才结构,经呼和浩特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决定,拟引进一批高学历青年人才、优秀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计划安排

  我市中小学计划引进高学历青年人才、优秀教育人才155名(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人才引进另行公告)。具体岗位详见《2020年呼和浩特市中小学人才引进岗位表》(以下简称《人才引进岗位表》)。

  二、引进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其中第3、4条只须具备一条即可。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品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教育教学基本能力,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引进高学历青年人才。引进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7日之后出生,含6月17日),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7日之后出生,含6月17日)。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与《人才引进岗位表》要求的专业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1)市区所属学校汉授岗位拟引进人才,须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境外著名大学(2020-2021年QS世界排名前1000名)硕士研究生或国内“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市区所属学校蒙授岗位以及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武川县所属学校拟引进人才,须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境外著名大学(2020-2021年QS世界排名前1000名)硕士研究生、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毕业生。

  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报名教师岗位的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

  具有国外留学经历的报名人员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取得教育部发放的相应境外学习阶段《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引进人员在境内取得本科阶段学历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专升本除外)。

  4.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呼和浩特地区教职工除外)。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7日之后出生,含6月17日),报名蒙授岗位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4年6月17日之后出生,含6月17日)。教师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与《人才引进岗位表》要求的专业相近或一致,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正高级职称;

  (2)荣获特级教师称号;

  (3)荣获地市级及以上教学基本功一等奖、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称号之一;

  (4)报名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武川县所属学校的条件放宽至荣获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称号之一。

  其中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省级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6月17日之后出生,含6月17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呼和浩特市地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和林格尔新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

  2.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