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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喀什地区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06-18 22:16:0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及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高层次专业人才招聘程序,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引进27名事业编制优秀干部人才。

  一、招聘单位简介及招聘名额

  1.喀什地区莫莫克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

  2020年4月4日地委编办批准设立喀什地区莫莫克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莫莫克水利枢纽工程的建设及运行管理。此次招聘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12名。

  2.喀什地区城乡供水总站

  2020年3月11日地委编办批准设立喀什地区城乡供水总站,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作为喀什“一市两县”及伽师县城乡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机构,主要负责范围内的总水厂、输水管线及附属建筑物的运行、维护和抢修,负责向喀什市、疏勒县、疏附县、伽师县提供安全生活饮用水。此次招聘差额事业编制人员15名。

  二、招聘条件与招聘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

  3、应聘人员为少数民族,国家通用语言水平须通过MHK成绩三级甲等及以上,报名时请提供证书;

  4、已取得或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5、应聘人员还须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专业类别可参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8、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

  9、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

  (三)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与原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或原单位不同意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6、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三、工作待遇及相关保障

  1、工资按照《喀什地区六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

  资标准》、《喀什地区四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执行,在津贴、补贴、福利和调资等方面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喀什地区相关规定统一执行。

  2、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即:“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3、在住房分配、年度考核、绩效奖励、考核与考勤管理等其它方面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四、招聘岗位

  详见《2020年喀什地区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五、招聘程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调档及政审考察、公示、审批备案与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喀什政府信息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布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以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19日-2020年6月25日

  2、网上报名邮箱:wet1616@163.com

  3、网上报名所需材料:

  ①《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1式1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