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0年海南乐东县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2020-06-18 12:58: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乐东县特殊教育学校是乐东县教育局下属的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学校遵循特殊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与时俱进构筑适合特殊教育特点的办学模式,坚决走自己的因材施教、多元化、特色化办学之路。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国招聘10名专任教师。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暂行规定》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特殊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需求的其他条件;

  7.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即1985年6月22日至2003年6月22日期间出生);

  8.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

  (一)信息发布。通过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6月22日至6月28日(9:00-11:00;15:00-17:00)。

  2.网络报名邮箱:ldtx85521419@163.com。

  3.网络报名需要提交材料:乐东黎族自治县2020年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表格见附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上传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尚未取得相应证书的,可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所聘用岗位规定的学历、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4.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原则上定于笔试前一天进行,应聘人员需携带《乐东黎族自治县2020年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和遵纪守法情况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没有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由所在社区或居委会出具)进行现场审查,现场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职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材料一律不退还。

  (2)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如实提交有关报名材料。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涂改(变造)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两部分综合计算,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特殊教育等相关知识。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应当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