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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忻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0-06-17 10:23:58   地区:山西   浏览:0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后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见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官网(http://kfq.sxxz.gov.cn)公告。

  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由忻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含2018、2019年未就业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根据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由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岗位、名额、专业要求、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

  通过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以正式文件批复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报市人社局审核盖章。招聘单位法人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并协商同意调出人事关系,否则,不予聘用。

  (八)监督检查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由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