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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忻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0-06-17 10:23:5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为全面贯彻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发区“三化三制”改革和市委、市政府深化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具体部署,优化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与学历层次,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中共山西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晋人才〔2020〕3号)等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招聘一批具有真才实干的人才建设开发区,为打造国家级开发区提供智力支持。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见《忻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专业要求:专业要求见《岗位表》(附件1)。

  3.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为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

  《岗位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参考目录为《2019年山西省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附件2)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能报考;

  3.试用期内公务员、试用期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6.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招聘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于2020年6月15日通过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官网(http://kfq.sxxz.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2日-2020年6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工作日)。

  2.报名地点: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4楼843室(地址:忻府区汾源街73号)。

  3.报名所需材料:考生在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官网(http://kfq.sxxz.gov.cn)下载并填写《忻州经济开发区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3),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6张、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学历通过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证明;学位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与研究生发展中心认证报告》证明。

  4.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提供学校开具的可以如期毕业、按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证明,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