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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荆州市江陵县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公告
2020-06-16 13:13:16   地区:湖北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荆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在荆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荆人社办〔2020〕15号)精神,经《中共荆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准2020年度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用编计划的批复》(荆编文〔2020〕2号)批准,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县事业单位拟面向2020届在荆高校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校园招聘”采取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44名,招聘岗位详见《江陵县2020年度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岗位需求一览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在荆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1.高中学校教师招聘范围:长江大学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全日制二类本科(原分类)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幼儿园教师招聘范围:荆州教育学院教育师范类学前教育及相关专业(幼儿教育、音乐、舞蹈、美术、体育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荆州教育学院教育师范类非学前教育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3.乡镇卫生院临床、护理、中医招聘范围: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格和技能条件;

  5.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

  (2)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2日9:00~2020年6月16日17:00。

  报名方式:报考学生将报名表(见附件2或附件3)提交至专用邮箱jlxrsj305@163.com(将报名所需资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扫描件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为“报考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按要求完成的压缩包发送至该邮箱,并在工作日电话确认。不按要求操作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报名咨询电话:0716-4738302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上传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大小在10KB—20KB、jpg格式)。如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考生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招聘单位电话咨询(电话号码见岗位一览表)。

  本次专项招聘考试中,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岗位代码必须填报,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2020年6月17日~2020年6月18日,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要求审核报名人员提交的各项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可于2020年6月20日24:00前登陆江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三)资格复审

  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形式。在2020年6月21日~2020年6月22日,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将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发放的由所在高校部门开具有效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正面)等资料照片原图发送至指定邮箱,供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资格复审合格即确定为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2020年6月25日24:00前,在江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资格复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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