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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州市妇幼保健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2020-06-16 13:14:40   地区:湖北   浏览:0

  根据《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人才实施办法》、《南太湖医疗卫生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现将湖州市妇幼保健院2020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高层次人才共9名,招聘岗位、报考专业、数量详见《湖州市妇幼保健院2020年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需双证)。社会人员须于2020年6月12日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3.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责任心强;

  4.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5.身体健康。须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6.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4年6月12日至2002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4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7.符合招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电子邮件或邮寄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将报名表(见附件3)、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证明)、个人简历、英语等级证书、发表专业论文、获奖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hzfby01@163.com,或将上述材料复印件,由本人呈交或邮寄至湖州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邮编:313000。联系电话:0572-2030010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经医院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可不受本公告计划的限制。

  (二)资格初审

  2020年6月13日-2020年7月1日,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以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告知。

  (三)资格复审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资料:报名表(贴照片)、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证明)、个人简历、英语等级证书、发表专业论文、获奖证书等。

  复审具体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对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行面试。按1:2比例开考,不到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按比例核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按各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相等,则对成绩并列人员进行复试(面试),根据复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具体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湖州人才网、健康湖州服务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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