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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延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2020-06-15 09:54: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陕西 浏览次数:0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助推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实现追赶超越提供人才支撑。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和《延安市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延市办发〔2017〕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的通知》(延人社发〔2019〕3号)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全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和数量

  本次面向全国范围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招聘范围为全市事业单位中的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共招聘引进684人,其中县(市、区)招聘200人、市直招聘251人、延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学校(幼儿园)招聘233人。工勤岗位不在招聘范围。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获得硕士学位及以上学位的紧缺人才;

  3.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高层次及紧缺人才。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应聘。

  延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至发布公告之日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12日至2002年6月12日期间出生);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12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取得正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1974年6月12日之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技能等资格条件。

  (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3.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4.按照中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其他不符合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统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会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或考察考核、体检、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0年6月12日在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anan.gov.cn)、延安党建网站(www.yadj.gov.cn)、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anan.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同时在延安日报、延安电视台发布消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招聘会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地点:2020年高校毕业生暨紧缺人才专场招聘会场(陕西省体育场)。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18日09:00至18:00。

  3.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6月18日09:00至18:00。

  资格审查由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组织实施。

  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持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交审核人员留存。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也包括考察、资格复审、公示以及聘用、试用期等阶段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