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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辽阳市弓长岭区教育系统引进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公告
2020-06-13 13:18:1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根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7〕3号)、《关于加强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管理的意见》(辽市委办发〔2011〕1号)等规定,现拟为辽阳市弓长岭区教育系统引进18名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数量

  计划为辽阳市弓长岭区教育系统引进18名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见附件

  二、引进原则

  本次人才引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引进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

  2、高中、初中教师岗位面向教育部直属及各省属重点(建设)师范类高等院校招收具有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取得的师范类本科学历,学制四年及以上);小学教师岗位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引进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取得的师范类本科学历,学制四年及以上),其中美术、音乐、体育教师岗位放宽至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沈阳体育学院等全日制一批本科专业院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具体岗位要求详见表1。

  3、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者,要求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与本科阶段相同或相近,符合所报岗位职责任务要求;

  4、毕业时间为2017.07-2020.07;

  5、辽阳地区教育系统正式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引进之列;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注意事项※

  1、根据国家人社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而引进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引进协议时,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要求报考人员学历、学位相互对应。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高校、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

  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本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必要的专业证明材料。其认证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相同或相近,符合岗位职责任务要求。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按时毕业或2020年7月毕业时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的,不予引进。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工作基本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引进。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2日至6月19日16时。

  (2)报名形式:诚信承诺,网上报名。

  (3)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

  《2020年辽阳市弓长岭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参照表1,填写所报岗位代码,并如实填写相关内容,附以单色背景,正面、免冠、免戴眼镜的2寸近期未经加工彩色证件照,以“岗位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lysbyb_job@163.com。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复核。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始终。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全额退还已领取工资及各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