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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延安市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公告
2020-06-13 13:22: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陕西 浏览次数:0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员结构,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整体服务能力。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暂行)》(陕政办发〔2013〕36号)文件要求,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延安市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2020年延安市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300名。(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

  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国家确定的贫困县乡镇卫生院,学历放宽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专业大学专科,其中,临床医学专业须同时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以附表岗位要求为准)。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12日至2002年6月12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1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4年6月12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因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三、服务期限及待遇

  (一)服务期限

  定向招聘人员须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服务协议书的要求,在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二)待遇

  1.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

  3.在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服务期内在原工资基础上浮动一级薪级工资,在山区县、贫困县工作的浮动两级薪级工资;

  4.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

  5.在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期间,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可不受单位岗位和名额限制,优先予以评定和聘用。

  四、招聘方法步骤

  2020年延安市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6月12日在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anan.gov.cn)、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anan.gov.cn/)、延安市卫生健康委网站(wsjs.yanan.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招聘会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初审,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

  1.招聘会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招聘会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6月18日09:00至18:00;

  招聘会现场报名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名并填写报名表,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

  2.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29日09:00至2020年7月1日18:00;报名网站: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an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