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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半年重庆海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06-11 20:55: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主管部门同意,重庆海关技术中心、重庆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重庆海关口岸门诊部)和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重庆分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重庆海关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技术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重庆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重庆海关关区进出境的实验室检测、隔离检疫、化验鉴定、研究咨询与风险分析、科技与技术开发、海关技术法规标准的制修订;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委托检验、检测、校准、鉴定、认证、检疫处理、培训、咨询、开发与转让等服务。

  重庆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重庆海关口岸门诊部)(以下简称保健中心)为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重庆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传染病监测与健康体检、国际旅行预防接种、卫生保健咨询、医疗保健门诊、卫生检疫技术科研开发与技术服务,提供技术指导等工作。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重庆分中心(以下简称数据分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受海关总署委托重庆海关管理的海关总署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经费自理。主要从事重庆地区电子口岸应用项目及联网企业的技术服务,协助做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建设和推广运维,协助承担重庆海关信息系统项目开发、运维等业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其中技术中心招聘工作人员9名、保健中心招聘工作人员7名、数据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情况一览表》)。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次招聘各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实施农村“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西部”基层服务项目时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等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均视为工作经历。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