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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毕节市威宁自治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2020-06-10 20:29:34   地区:贵州   浏览:0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是有《招聘方案》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二是考察政审对象是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国内贸易流通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失信、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科研领域存在严重失信等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三是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应聘岗位所需学历、相关资格证书的。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报名、专业知识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自治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填写《威宁自治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由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聘用结果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聘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全部纳入乡镇事业编制,由县医共体统筹调剂使用,聘用人员在威宁自治县域内最低服务期限三年。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工作要求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威宁自治县2020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简称“自治县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自治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委监委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应聘人员应聘期间须服从工作人员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做好个人防疫防护。

  (四)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示、公告等信息将在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因考生本人未及时查阅的,责任自负。

  (五)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联系电话:

  0857-6232557(自治县人社局考试录用调配股)

  监督电话:

  0857-6650969(自治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十、未定事宜,由自治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本《招聘简章》由自治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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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0年威宁自治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2020年威宁自治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xls

  3.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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